個人海外所得課稅 上網可查
本報訊
November 03, 2009 07:57 AM | 2275 觀看次數 | 17 17 評論推薦: | 電郵給朋友 | 打印
個人海外所得課稅問題近來成為來自台胞的熱門話題。舊金山經文處特別將財政部賦稅署的相關規定,以及僑胞可以獲得第一手正確資訊的網站,提供給灣區的僑胞參考。

舊金山經文處指出,中華民國政府為達致租稅公平與量能課稅原則,將自 2010年1月1日起,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台幣者,全數併同境內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,作為課徵基本稅額的計算基礎。

所謂「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」,係指:(一)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,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;或(二)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。在實務上,國稅局常將在台有戶籍且當年度有入境者(不論入境次數及天數),認定為符合條件(一)者。

詳情請參閱財政部網站:(www.dot.gov.tw )點選首頁熱門議題/個人海外所得課徵基本稅額,亦可致電倪麗心督導,電話886-2-23228000分機8695、電郵信箱:b0@mail.mof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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